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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关于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提升发展三年攻坚行动十三条措施
《2024年吉林省服务企业行动方案》解读
《金融助力民营企业行动方案》解读
推动经济稳增长 全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政策解读|省政数局: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吉林省出台“实施意见”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优化营商环境
不断优化服务举措 确保政策红利释放
《长春市旅游产业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解读
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实施细则
省法院发布十项措施
三部门介绍延续、优化、完善减税降费政策情况
强化民企融资支持 新政策举措酝酿出台
长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我省出台政策促工业经济稳增长助服务业恢复发展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行动计划(2021-2025)的通知》政策解读
长春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行动计划(2021—2025)
长春市2021—2025年政府生态环境保护 目标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度民营经济政策汇编
确定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
着力优化要素环境
推行“减免缓返补” 帮助企业轻装行
我市创业担保 贷款政策升级
好的营商环境就是最佳“投资指南”
保障中小微企业发展必须加大金融支持
为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营造更好环境
惠企纾困政策指南 (财政金融扶持篇)
惠企纾困政策指南 (降税篇)
惠企纾困政策指南 (减费篇)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首违不罚”显长春新区温情
长春医保为参保人释压解忧
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打造最佳营商环境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解答企业开办和商标注册便利化办事流程
《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 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意见
15项涉企用水服务事宜全部“最多跑一次”
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市司法局出台二十二项措施助力民营企业发展
13条实策为长春经济圈培育深根强须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问答
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科技小巨人 扶持覆盖面“扩容”
长春市公安局服务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助力长春振兴发展25条措施
环保局:优化审批服务 助力民企发展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若干意见
市人社局扶持企业发展有关政策解读
明年1月1日起 项目总预售款的30%将存入监管账户
长春海关:税政调研助企降本增效
即日起企业可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新模式办理事项
吉林省出台《实施意见》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天之内
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
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
减证”放权营造便利准入环境 优化服务推进改革快速发展
有关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解读
简化受理办事流程 为企业“减负”为经济增量
市国土局为新产业新业态“量身定制”用地服务
我省9月1日全面启动实施20项交管改革措施
吉林省创业担保贷款出台新政策
吉林公安出入境支持旅游经济发展“八条措施”全面实施
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
52项社保参保缴费事项已实现“只跑一次”
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商贸企业物流费用率有望降7%
八方面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长春市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企业认定5月10日正式开始!
国务院决定再推出7项减税措施
“6个突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市人社局出台落实人才政策25条措施
我省制定六项措施 五类人才落户“零门槛”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解读
“新三板”挂牌科技型中小企业,长春政府要奖你30万!
长春政府下“血本”,1000万支持企业投建科学实验室
吉林省3种方式扶持小巨人企业,这批申报你别再错过了!
环保税征收对象有四类
我市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许可和行政权力22项
长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 若干意见》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实施办法的通知
我省发布“18条人才新政”
《企业年金办法》今日开始施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 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持续营造合法高效的营商环境
苗圩部长解读十九大报告: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
科技部:印发振兴东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检察院出台《意见》依法保护企业家权益
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
新一轮减税降费“已在路上” 制造业减税将成重点
我市出台房地产调控新政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解读《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关于强化实施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
企业环境违法将记入诚信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 深化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长春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
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于修改《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
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
关于加强煤矿井下生产布局管理控制超强度生产的意见
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企业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标准解释管理办法
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
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的通知
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
《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国际注册专章解读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关于推进林业碳汇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农业部关于修订部分规章的决定
《饭店业碳排放管理规范》等50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的公告
新兽药注册目录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强迫借贷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工信部发布《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
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关于启用新版《商标公告》及《商标注册证》的公告
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新《商标法》5月1日起施行 省工商局详解新《商标法》8大亮点
关于委托投资情况下认定受益所有人问题的公告
50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编号、名称及实施日期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修订的环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关于建立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
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吉林省林权抵押贷款实施意见》让林农尽享林
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
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的内容解读
税务总局明确小微企业减半征税政策
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排水须办许可证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关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国税总局放行出口退税外包 便利中小外贸企业
吉林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改善企业发展环境的“十不”政策
“无照”排水最高可罚五十万元
破解司法运作模式 探索事务分类管理
2014,中国立法七大看点
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事项流程简化
我市出台《关于促进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权威解读
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
以新产业积聚新动能推动新发展
习近平出席金砖国家工商论坛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
我市出台《关于促进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权威解读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布
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事项流程简化
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

  

奋斗始于决心,进取源于实干。在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宏伟征程中,重新组建后的市司法局着力强化大局意识,切实拧紧责任开关,以崭新的精神面貌,积极投身全市中心工作,努力展现新时代司法行政机关的担当作为。  

近日,我市召开项目建设推进大会,印发了《关于开展“万名机关干部下基层助力万户企业发展三年服务行动”的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开展了“万人助万企行动”。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项目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职能作用,5月10日,市司法局召开全系统视频会议,在继续实施“助企发展二十条措施”和服务企业发展123工程的基础上,全新推出二十二项服务保障措施,号召动员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到发展前沿去,到项目一线去,努力为全市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  

聚焦实际问题  

精准把脉出实招  

近年来,市司法局推动与工信、工商联、企业商会等部门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搭建法律服务机构与民营企业的互动交流平台,推进行业协会与商会组织深度合作,及时听取民营企业家诉求。通过调研发现,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法规规章还需要清理和完善,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存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法律风险防范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机制不够健全、民营企业家法律风险意识不强、司法行政部门服务的精准度还不够等诸多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市司法局专门出台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二十二项措施,重点为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便捷、精准、高效服务。”市司法局局长梁向东说。  

——针对企业创业问题,市司法局将组织律师、公证员等走访科技(创业)园区、企业,为企业提供针对性法律讲座和法律帮助。建立园区法律服务点和网上法律服务平台,为企业注册、融资、发展提供一站式、多元化法律服务。加大公证电子存证、取证平台等信息化建设应用力度,为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在先权证明、侵权证据保全等优质服务。  

——针对企业风险防范问题,加大金融领域风险防范法律服务力度,指导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做好民营企业资金担保、融资上市、并购重组、破产清算等活动的法律服务。大力开展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业务,提供债务纠纷快捷化解公证方案,保障民营企业交易安全。  

——针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组织律师、公证员为民营企业提供点对点、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引导企业完善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法律保护措施,帮助完善企业专利、商标、专有技术、著作权和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严厉打击针对民营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侵犯民营企业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损害民营企业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针对企业行政复议维权问题,深入推进“互联网+行政复议”改革,推动在各城区政务服务窗口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方便民营企业就近申请行政复议。凡是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复议案件,抓紧审理、及时办结,充分运用调解、和解等多种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缩短办案时间,减轻当事人的行政诉累,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针对企业纠纷仲裁问题,加强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引导民营企业增强仲裁意识,规范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条款)。加大在民营企业实施仲裁法律制度的工作力度,依法公正合理裁决涉及民营企业的民商事纠纷,提高仲裁公信力。优化仲裁工作程序,对涉及民营企业的仲裁案件,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提高快速结案率、调解和解率、自动履行率。实施对困难民营群体的仲裁法律救助,对特殊困难的民营企业、个体经营业户以及民营企业困难员工申请的仲裁案件,将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并依法缓、减、免交仲裁费用。  

发挥职能优势  

回应需求解难题  

按照“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职能定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站在讲政治、顾全局、促发展的战略高度,注重发挥职能优势,强化法律服务,把握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个环节,着力推进法治长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着力回应企业在法治、公平、正义、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凝聚强大法治保障合力,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振兴发展保驾护航。  

“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二十二项措施是专门从司法行政部门职能出发,专门为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发展出台的护航式措施文件,也是落实‘三抓’工作任务的总抓手,是助力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实际行动。”市司法局局长梁向东说。  

二十二项措施包括搭建六大平台、实施六大行动和优化十大服务等内容,能够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链条的优质服务。其中,“六大平台”主要是搭建立法保障平台、窗口服务平台、热线咨询平台、网上办理平台、服务联动平台、投诉监督平台;“六大行动”主要是实施法规清理、规范执法、法治体检、纠纷化解、依法治企、守护绿水青山等行动;“十大服务”主要是优化为企业创业创新服务、为“一带一路”建设服务、为企业金融风险防范服务、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为企业公证提供及时有效公证服务、为企业提供优质司法鉴定服务、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参与企业不良资产处置服务、为企业行政复议维权快速办结服务、为企业纠纷快速解决仲裁服务。  

全面优化服务  

紧盯目标求实效  

“助企服务的目的在于帮助企业提振发展信心、把握发展态势、化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后劲。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成效如何,最终应该由企业来评判。”市司法局局长梁向东表示,将注重考核督导,把“问题化解率”和“企业满意率”作为衡量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万人助万企行动”成效的重要指标。  

通过搭建立法保障、窗口服务、热线咨询、网上办理、服务联动、投诉监督等六大平台,实现进一步加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的立法,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平等主体地位。进一步完善全市各级、各类法律服务企业窗口、“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长春法律服务网功能,实现服务企业一窗“办多事”,就近就便“办多事”,为广大民营企业提供线上解答、网上办理、线下承办的“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推动与工信、工商联、企业商会等部门深度合作,加强对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力度,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通过集中开展法规清理、规范执法、纠纷化解、依法治企、“守护绿水青山”等六个专项行动,实现全面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政府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行为,推动文明执法,推行阳光执法,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要深入开展“法治体检”、人民调解、“法治宣传进企业”及生态环境法律保护等工作,切实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增强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和谐健康的企业发展法治环境。  

通过优化十大服务,实现为全市“双创”企业创新发展、“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全过程、跟踪式法律服务,切实推动企业创新、“一带一路”建设。实现为民营企业金融风险防范、知识产权保护、处置不良资产、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全方位、全领域、高效率的公共法律服务。对涉企行政复议、仲裁等案件,努力实现快速办结,快速结案,切实减轻企业的行政诉累,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开展‘万人助万企行动’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将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作风,全方位发挥好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职能作用,以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企业发展、服务项目建设的优异业绩,回应党委、政府和企业的期盼。”市司法局局长梁向东说。  

(撰稿周源薛峰姚泓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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