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显示,以两院院士、千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等著名科学家牵头组建,或社会力量捐赠、民间资本投资建设科学实验室,可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申报条件
创新团队须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成果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
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
2.科学实验室相关认定证书或批文复印件;
3.实际投资额度相关证明材料及票据。
申报程序
由科学实验室依托单位向市科技局申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提出资金安排意见;社会公示;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将资助资金拨付申请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