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吉林省邮政管理局、吉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力争到2020年,初步建成网络完善、城乡衔接、组织集约、模式先进、管理科学、运营高效、绿色开放的城乡配送体系。
《实施意见》指出,在全省创建一批城乡高效配送的示范城市,培育一批城乡高效配送骨干企业,打造一批城乡高效配送服务品牌。车辆停靠装卸等配套设施更加完善,配送车辆资源配置更加合理,车辆通行更加便利。制约城乡配送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有效解决,高效配送城市社会物流总成本占GDP的比例下降1-2个百分点。配送信息平台整合共享,配送组织方式更加集约,共同配送率超过50%,新能源车辆比例达到30%以上,配送成本明显下降,商贸企业物流费用率降低7%左右。
《实施方案》提出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完善政策保障。落实和完善物流用地政策。简化货车通行审批程序。服务业发展资金向城市高效配送倾斜支持。二是健全推进机制。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任务分工,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推进城乡配送创新发展。三是突出示范引领。参与国家组织的城乡高效配送试点,组织省级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四是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成立配送联盟组织,建立协同发展体系,发挥专业协会强化社会化服务。五是强化宣传培训。组织开展多样化宣传,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开展城乡配送业务培训等。
省商务厅等5部门将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总结各地和企业在推进城乡配送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