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鲜明提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我市全面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致力于抓根本、打基础、利长远,统筹做好干部选育管用工作,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努力打造堪当振兴发展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推动长春振兴发展率先突破、扛起省会城市“一主”担当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事业为上选贤任能
选人用人导向更加鲜明
我市认真落实“党管干部、组织选人”要求,紧紧围绕事业发展需要发现提拔使用干部。
明确用人标准。树立“重德才、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成事”作为识别选拔干部的重要标准,大力选拔政治强、人品好、敢担当、能干事的干部,及时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岗位上。党的十九大以来,共调整配备干部2750人次,提拔重用实干担当、实绩突出的县局级实职干部819人。
严把政治首关。将政治把关摆在干部选任首要位置,在全省率先出台政治素质考察操作办法,重点围绕中央决策部署“落没落”、大事要事“做没做”、难事急事“担没担”、工作成效“实不实”、遵规守纪“严不严”等形成评价要点,确定5条途径和9种具体方式,建立《政治素质考察评价指导书》,深入考察政治素质,保证干部政治上过硬可靠。政治素质考察有关做法被中组部《组工信息》《吉林信息专报》《吉林组工信息》等刊发,并入选中组部案例选编。
完善考核体系。我市坚持全方位、近距离、经常性考察识别干部,先后出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办法》,积极探索空缺岗位调研、“三走进一评定”考核、“五个一”日常联系制度、统筹班子考核与绩效考评等措施办法,推动干部考核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不断完善知事识人和干部选拔任用体系。强化公务员平时考核,细化公务员考核内容,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任务,调整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发挥绩效考核和公务员考核“双核”驱动力。
创建“预审+调控”机制。加强对基层干部选任常态化审核把关,出台《长春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预审办法》,对县(市)区、开发区、市直部门管理的干部进行全口径预审,严格审职数、审资格、审程序。针对干部队伍年龄老化、学历层次低等结构性问题,明确了“逐年提升年轻干部比例及学历层次”的指导意见,干部队伍建设宏观调控成效明显。
素质培养铸魂塑能
干部成长路径持续优化
长春未来发展需要积蓄力量。我市把理想信念教育、知识结构改善、能力素质提升贯穿干部成长全过程,着力为干部干事创业创造条件、搭建平台。
强化教育培养。着眼筑牢干部信仰之基、从政之基、廉政之基、能力之基,加强理论教育和专业能力培养。制定出台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推进党的最新理论第一时间进党校、进课堂、进头脑。近年来,共举办培训班983期,培训干部36万余人次。我市被中组部确定为全国基层干部培训试点城市,承办了全国社区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打响了长春市干教工作在全国的知名度。
强化实践培养。我市坚持把基层和一线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近年来先后选派151名干部到杭州、天津、白城等对口合作城市挂职交流,选派67名干部援疆援藏,抽调干部近4万人次投身“四项重点工作”“六城联动”“十大工程”等重大任务,深入改革发展主战场和服务群众最前沿,接受实践历练,经受复杂环境考验,增进群众感情,增强干事本领。
强化战略培养。我市研究制定《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双百双千双万”工程,开展优秀年轻干部专题调研,摸清全市年轻干部底数,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名单,每年新提拔市管干部中年轻干部比例在20%以上。注重实践历练,先后组织500余名年轻干部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驻点招商等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在吃劲岗位、艰苦环境中提升实践本领。注重拓源引才,从11家驻长中省直企事业单位推选37名年轻专业干部来长挂职锻炼。加大选调生招录力度,全市选调生达1595人。
常态监督从严管理
干部管理体系更加健全
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需要制度“笼子”的约束。我市坚持抓严政治监督、抓细选任监督、抓实日常监督,持续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创新建立“预审+调控+监督”机制,进一步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和精准性,从源头上防范用人风险。结合市委巡察深入开展选人用人检查3次,反馈问题1296个,全面推动选人用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换届期间,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换届风气、严明换届纪律,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得到中组部好评。
坚持以发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作用、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为根本,全方位、多层面开展“两培训一辅导”、建设信息查询平台和个报前置审核工作,全面推行个报质量提升工程。通过系统化培训、下沉式服务、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四级联审等多项举措,切实提升个报精准度和高效性。采取汇总综合理清底数、分类别查询信息、提供专人服务等措施,深入推进市管干部家属吊销未注销企业集中清理,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个报查核一致率保持高位运行,被省委组织部列为个报前置审核免审单位。
同时,全面实行出国(境)管理工作双向评估制度、出国前诚信评估制度、归国实时报告制度和在国境外特殊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扎实开展。强化干部档案信息管理,建成“全省一流、全国先进”的智能化干部档案管理中心,推进增容赋能提智,让档案和信息资源“用起来、活起来、跑起来”,档案服务和信息化建设水平实现新跃升。
正向激励营造氛围
担当干事环境不断向好
我市坚持把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作为干部工作的主攻方向,着力营造“组织为干部负责、干部为事业担当”的氛围环境,让干部有奔头、有盼头、有劲头、暖心头。
加强关心关爱。出台做好关心关爱干部工作的具体意见,明确政治激励、工作支持、待遇保障、心理关怀共4大类、16个方面、49条具体措施,积极回应干部关切,保障干部待遇。
聚焦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及时出台9个方面32项具体措施,激励关爱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冲锋一线、克难攻坚。
实施“暖心行动”。正确对待受处理处分干部,扎实做好关怀和管理工作,对2017年以来受处理处分的73名市管干部逐一进行“暖心谈话”,对13名影响期满、表现突出的干部大胆使用,让知错改错、勇于担当的干部回归“干事舞台”。
注重奖励表彰。深入开展“干事创业好班子”“担当作为好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共评选“干事创业好班子”28个、“担当作为好干部”102人,在全市进行通报表彰,既给物质奖励,更重精神激励,并与绩效奖金直接挂钩,极大增强了干部干事担当的荣誉感、价值感、归属感。优化及时奖励工作措施,把及时奖励考核与政治素质考察、发现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平时考核、专班考核、年度考核、绩效考评等工作有机结合,有效激励广大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科学容错免责。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协同市纪委监委,出台实施容错免责机制操作办法,正确把握失误性质和影响,对适用容错免责的干部免予纪律处分,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保护干部干事积极性。近年来,对54名受处分影响期满表现突出的干部大胆提拔使用,对13名干部适用容错免责,对2个市管班子和30名市管干部的不实举报进行澄清保护,旗帜鲜明为干事担当者撑腰鼓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