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公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若干意见》,以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突出的司法需求问题。
《意见》共20条,主要内容包括:在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原则基础上,在审判活动中平等对待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制度,依法惩处危害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犯罪。认真做好诉讼服务和指导工作,推进涉民营企业纠纷快速处理。推进繁简分流工作机制改革,缩短办案周期。积极探索涉诉企业收集证据新方式,强化判后答疑工作。依法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最大限度地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在依法维护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方面,《意见》提出,将加快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加快企业债权实现。全面清理法院内部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积极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发挥司法建议作用,提升民营企业依法经营水平,着力构建法院与民营企业“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发布会上,市中法还发布了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十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