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经济离不开法治,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明确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化是营商环境的最根本保障,是营商环境健康发展的最大助力。
谁拥有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谁就能给企业吃下定心丸,谁就拥有竞争优势。当下的长春正处在建设现代化都市圈、大力推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用好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决破除一切制约发展的障碍,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着力优化法治环境,砌好营商环境的“奠基石”。要健全完善政策法规,深入贯彻实施好国家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我市《关于大力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中27项新举措,及时将成熟的改革经验法治化,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着力优化法治环境,托起营商环境的“公平秤”。要推进法治经济建设,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建立常态高效的沟通协调渠道,完善投诉仲裁、法律诉讼等争议解决的机制,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性权益不受侵犯,使企业安心经营、创新投资、专心创业,让投资者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
着力优化法治环境,撑起营商环境的“遮雨伞”。领导干部要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同时要深化诚信激励建设,健全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新业务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企业家个人信用记录和诚信档案,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实现失信联合惩戒的机制,让守信者畅行天下,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着力优化法治环境,织密营商环境的“防护网”。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新兴领域和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制度的衔接,推动形成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的全链条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