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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四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中国企联[2020] 5 号


关于印发2020年省级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雇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同程度影响全国各省(区、市)经济社会运行。各省级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反应迅速,通过建立防疫物资对接信息服务平台、开展劳动关系法律在线咨询、树立推广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典型等方式,为稳定特殊时期企业劳动关系、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做出了积极努力。各省级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要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落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等中央文件精神,密切关注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加强企业劳动关系形势研判,加大对企业劳动关系风险防范的指导服务,积极推动企业减负措施的落实落地,切实在协调劳动关系领域中发挥企业代表组织作用。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根据2020年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年度工作安排,制定《2020年省级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雇主工作要点》。请各地企联根据自身情况参照执行。

                                                   2020年3月17日


2020年省级企业联合会 企业家协会雇主工作要点


2020年全国企联系统雇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决策部署,继续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应对疫情给企业带来的影响,稳定企业劳动关系,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企业防控疫情、健康发展,同心协力,共克时艰,为实现“六稳”目标作出新贡献,努力推动雇主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在继续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贯彻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出台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及其分工方案的各项要求,做好中国企联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的通知》(中国企联[2020]4号)提出的具体任务,积极发挥企业代表组织作用,稳定企业劳动关系,协助企业渡过难关。二是积极参与国家三方部署的“‘和谐同行’千户企业培育共同行动”,要按照国家和各地三方的分工要求抓好落实,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上报中国企联。三是积极参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的制定工作,做好前期调研,及时了解并反映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并配合国家三方开展最低工资评估。四是引导企业树立集体协商意识,特别是在特殊时期,要鼓励企业就工作方式、工资待遇等问题开展协商。通过发布指导手册、在线咨询等渠道对企业进行集体协商培训,帮助企业提高协商协调能力。五是继续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对有意愿规范劳动用工、健全民主协商、创建和谐文化的企业,给予理论、实操等方面的支持和辅导。要加大培育力度,促进更多企业达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要求。同时,注意挖掘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好的经验和做法,特别是疫情期间企业与员工同舟共济的典型事例,加强宣传报道,弘扬正能量。六是继续参与本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帮助和引导企业化解劳动关系风险,提升企业预防化解劳动争议的能力。同时,继续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工作模式的总结梳理,及时提供典型案例。

二、提升企联雇主服务能力,为企联更好发展蓄力

一是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相关需求,通过聘请专家、第三方机构合作等方式,提升对政府部门的服务能力,争取以政府购买企联服务的方式获得一定经费支持。二是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和对市、县雇主工作的指导,积极动员市、县企联参加企联系统雇主组织能力建设培训及有关活动,提升业务水平,拓展为企业提供劳动关系服务的能力。三是密切与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的联系,探索设立企业劳动关系联络员,及时了解企业相关问题和困难,为做好服务奠定基础。四是充分利用新媒体资源,通过建立微信群、网络课堂、小程序推送等形式,丰富企业劳动关系咨询渠道和方式,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五是定期总结阶段性成果和工作经验,及时上报,促进企联系统信息交流。

三、做好维护企业权益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

一是继续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涉企立法工作,切实反映企业诉求。持续推动地方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立法工作,从源头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二是配合做好中国企联维权工委换届工作,对新一届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内容积极建言献策。各省级企联要指定一名企业维权工作联系人,每年11月份报送本省企业维权工作年度总结和次年工作安排,确保上传下达渠道畅通。三是各省级企联按季度上报本省企业维权案件情况,包括案件数量、主要侵权内容、处理进展、是否需要国家层面协调等。四是继续做好搜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有关问题线索的相关工作,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于每月5日前上报当月企业反映的问题线索。五是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对口部门的联系,通过电话咨询、面对面沟通、会议交流等方式,逐步形成定期或不定期沟通机制。六是拓宽企业维权法律服务业务,加大企业维权法律服务力度。借助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律师、专家学者等第三方力量,探索多样化的合作模式,形成高水平高质量的企业维权工作队伍,通过诉讼投资、法务培训、法律风险“体检”、法务咨询“门诊”、网上法律讲座、微信法律课堂、维权热线、个案调处等形式,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指导和服务,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四、重视劳动关系调查研究,为防控风险奠定基础

围绕企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组织专家团队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形成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有基础的省级企联可形成区域企业劳动关系专题报告或年度报告,为做好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奠定理论基础。要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电话访谈、大数据分析、监测点设立等方式,加强对企业劳动关系风险的监测和研判,通过深入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要密切关注疫情期间和疫情结束后企业劳动关系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及其影响,及时开展调研,为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提供有益参考。

五、提升企业诚信建设水平,为社会信用体系筑基

要发挥企联系统整体优势,加强上下联动,深化合作,不断向企业提供高质量服务,引导企业和企业家提升诚信建设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为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出贡献。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按照“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部署安排,切实履行职责,深入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各项工作。二是要继续推进企业诚信宣传教育、企业信用评价、企业信用指数发布等工作。要不断做好信用评价增量扩面工作,扩大试点范围,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宣传教育,弘扬诚信兴商正能量,在中国企业诚信网开通“抗击疫情,信用企业在行动”栏目,积极发掘、广泛宣传和表扬有关信用企业的实际行动和典型案例,以激励更多企业采取行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三是在企业家信用课题研究基础上,大力开展企业家信用应用和开发工作,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探索建立建立企业家个人信用记录和诚信档案,编制和发布企业家信用指数。四是积极推进区块链技术和企业信用应用工作,要密切跟踪和研究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探索建立开放、共建、共治、共享的技术先进、安全可信、运作高效的企信链项目,让信用产生价值,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共创优良营商环境。

六、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工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服务

一是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全球可持续发展趋势,提升可持续发展竞争力。鼓励地方大型企业编写可持续发展报告,配合中国企联做好企业社会责任咨询培训工作,推动企业开展社会责任实践活动。二是通过开展咨询培训等专业化服务,指导企业逐步提高合规意识,增强合规管理能力,提升合规管理水平。三是借助各类会议、走访企业等机会,推动企业加入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等国际平台并积极参加相关活动,促进企业参与国际交流。四是挖掘整理企业可续发展最佳实践,协助做好最佳实践征集、“2020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先锋”等活动推荐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五是推动企业参与中国企联组织的各类可持续发展活动。



来源: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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